首页 > 案例公开
  • 反映碧桂园凤凰城凤妍苑**街狗仔屋非法卖狗,噪音扰民事项
    编号: 信箱类型: 书记信箱 公开日期: 2015-09-11 点击数:
    自2015年6月狗仔屋开业以来,在其位于小区住宅内的商铺开设超过20-30个犬舍,专门进行犬类的销售。每天其大门敞开,狗吠声对着两面的住户,一直到深夜11点左右才关门。污水横流,占道经营,凤妍苑居民每每深受其害。居民多次向物业、居委会反映,他们只能派保安查看。每次保安一走,大门又开;多次向110报警台反映,110认为噪音取证困难,无法对其进行处罚;多次向城管举报,城管一来,他就把笼子搬进去,一走又挪出来。凤妍苑居民各种渠道反映该问题均得不到解决,极易引发群体性维权。依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住宅小区内不得开设犬只销售、养殖、培训、展览、表演等经营场所。狗仔屋理应由政府部门依法取缔。本人特代表凤妍苑小区居民,提请增城区、永宁街道相关领导,组织区内公安、工商、城管、农牧等各部门联合调查,对狗仔屋予以查处。凤妍苑居民感激不尽。
     
  • 办理情况及回复
    刘先生:

    你好,你反映凤凰城凤妍苑*街的狗仔屋非法卖狗,噪音扰民的问题已收悉。接件后,我街组织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查看。经查,你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位于凤妍*街的宠物美容店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也未到辖区派出所备案,其经营范围是:狗犬美容、寄养和销售。后经过我街工作人员多次与该商铺负责人沟通,该负责人已于2015年7月13日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宠物美容服务(不含寄养、销售)、宠物用品零售。该商铺负责人承诺会尽快将狗只清理完毕,不再进行狗只寄存和销售的业务。待其整改完毕后,我街将定期到该店铺进行复查,如发现整改不彻底的,将联合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理。

    增城区永宁街道办事处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