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案例公开
  • 反映新塘新利综合楼的水质及生态环境问题
    编号: 信箱类型: 书记信箱 公开日期: 2015-09-11 点击数:
    我住在新塘港口大道312号新利综合楼,有些住户为一己私利,将通往楼顶的防火通道锁死,私自在楼顶圈养鸡鸭,甚至砌水池养鱼,致使楼层蚊虫比往年多出许多。此问题曾向小区物管反映,但迟迟不去处理。楼顶的二次供水蓄水池因多年未清洗,自来水已有异味。万一楼内发生火灾,通往楼顶的求生通道将成一条死亡道,楼顶的鸡鸭也可能成为病菌的滋生地。请领导为了民生民计,及时处理违章行为。
     
  • 办理情况及回复
    刘先生:

    你好,你反映新塘镇港口大道312号新利综合楼楼顶有人饲养家禽的问题已收悉。接件后,我镇派员到场巡查,现场存放着养鸡的笼子,但已无鸡鸭,当事人表示鸡已经在物业管理人员协商后清理。对此,我镇工作人员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其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教育当事人日后不得擅自饲养家禽。

    新塘镇政府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