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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社保
    编号: 信箱类型: 市长信箱 公开日期: 2015-07-10 点击数:
    你好!请问个体户能不能为其雇员申请办理社保?需要什么条件及资料?如能,需缴哪几种保险?每月需缴多少钱?
     
  • 办理情况及回复
    钟先生:

    你好,你咨询如何办理社保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个体户能不能为其雇员申请办理社保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雇员参加社会保险。

    二、关于用人单位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员工办理参保手续需要的资料

    用人单位应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员工办理参保手续,到地税前台申请办理增员需提供以下资料:《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SF013)一式二份;参保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四、缴交社会保险费费用

    根据《广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三款,缴费个人以上年度(1到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数为缴费基数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假设员工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数为3000元,以所属期2015年4月为例,参保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共1,110.22元,其中养老保险单位420.0元,养老保险个人240.0元,医疗保险单位278.8元,医疗保险个人69.7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15.1元,失业保险单位27.0元,失业保险个人15.0元,工伤保险15.0元,生育保险29.62元。

    增城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