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案例公开
  • 广州某有限公司收我1万元诚意金后,却给我“定金”收据,存在欺诈的商业行为
    编号: 信箱类型: 信访信箱 公开日期: 2015-04-30 点击数:
    本人去增城新塘某楼盘看房,觉得68㎡户型的房还不错,但因为是第一次去看房,没有确定要不要,销售黄主管说只剩两套了,可以先交一万元诚意金把房子稳住,回家考虑一下,不要的话诚意金可以退还。我听了黄主管的建议,交了钱,但是对方收钱后却给了一张“定金”收据,我看到之后立即指出错误,但他们却以财务下班为由处理不了,需要第二天回来才能处理。可第二天她却否认我交的是诚意金,一口咬定我是交的定金,定金是不能退的,要退也要等公司的处理结果。而之后我们等到的结果就是黄主管离职的消息,某广场的销售经理则明确表示:定金不能退还,有本事你去告我呀,我公司有专门的法务部,并不复杂! 诚信何在?天理何存?
     
  • 办理情况及回复
    张女士:

        你好,你反映广州某有限公司收取1万元诚意金后,却给你“定金”收据,存在商业欺诈行为的问题已悉。经我局督促协调下,2015年2月5日,广州某公司已作纠正并作退还,退还的一万元现金已打入你本人的银行账户,请查收。

    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