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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生婴儿户口登记
    编号: 信箱类型: 市长信箱 公开日期: 2014-07-07 点击数:
    亲爱的市长,感谢有这么一个平台能让我申诉:我是一个正儿八经的尊法守规的新婚青年。晚婚。妻子是广州人。我是江西人.为什么很多法律法规都成了一纸空文,我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婚姻法)国家明确规定孩女户口可随父母任意一方。原本以为只要证件齐全,符合法规子女能落户母亲这边。可是新塘大敦村委确拒绝新生婴儿上户,无端几次拒绝户口登记与证明导致镇公安局无法办理。我妻子并未迁户,她家地址是:(新塘镇大敦村)我想知道到底是为什么。这是知法犯法。还是故意刁难.你们天天说重视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政府效率。可怎么都成空话,希望你们能为民办实事,我非常迫切并希望政府能解决村社区当权者的傲慢行径,小孩出生三个多月了,急需上户口、否则老百姓可真是上天无门,下地无路。请给我解决办法。谢谢、
     
  • 办理情况及回复
    袁先生:

    您好,您为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正平镇农业户口,您妻子区某为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市新塘镇XX村农业户口,你俩于2013年登记结婚,于2014年1月2日生育一女孩。经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城管中队(挂村部门)核查,您夫妇二人2014年4月30日前只去了XX村委、公安户籍科咨询,并未到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入户计生审查证明。办理入户计生审查证明并不需要村(居)盖章。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已指派专人联系了您,并告知您带齐相关证件即可到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入户计生审查证明。

    新塘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