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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城凤凰城中英文学校乱收费问题
    编号: 信箱类型: 书记信箱 公开日期: 2014-04-18 点击数:
    领导您好:我举报增城市凤凰城中英文学校和幼儿园乱收费问题:1、去年9月开始,凤凰城中英文学校和幼儿园,对所有二手房业主,每年都要比一手房业主多交3千元学费,请问二手房业主难道就不是业主吗?越秀区那么好的二手、三手、甚至四手学位房,不存在学位被占,都照样可以正常入学。为什么凤凰城中英文学校要这么做。2、凤凰城中英文学校和幼儿园,去年9月让所有二手房业主都签订一份合同,合同上标明业主收费和非业主收费标准,其中非业主收费标准比业主收费标准每年多3千元。然而你会发现学校把所有二手房业主都归入非业主,而且还让我们去签订一份非业主的收费标准合同。请问这合规吗?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不是奸商唯利是图的地方。广东省教育厅前不久刚刚发文件,要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问题。望领导能够制止这些不正之风尽快解决问题。感谢!
     
  • 办理情况及回复
    李先生: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增城凤凰城中英文学校乱收费的问题已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增城市凤凰城中英文学校、幼儿园创办于2003年,采用中、英双语教学,是全日制民办学校(幼儿园)。由于管理有方,教学质量不断攀升,成为了增城地区数一数二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因而也吸引了不少家长前来为子女买房求学。为畅通凤凰城房产销售市场,开发商以购买物业与入读中英文学校、幼儿园挂勾的方形式推销产品。因此,凡向开发商购买凤凰城房产的业主,其子女在入读中英文学校、幼儿园时,费用均会得到相应的优惠。

    二、收费依据: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9〕24号)和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和《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价〔2012〕47号)等规定,我省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民办中小学校的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而民办幼儿园收费则实行备案制管理。

    三、执行情况:(一)凤凰城中英文学校自开办以来进行了2次收费调整。最后一次调整是在2011年秋季,其收费项目和标准分别是,小学学杂费:业主子女8000元/生.期,非业主子女11000元/生.期。由于学位供不应求,自2013年秋季起,凤凰城中英文学校以第一手房产业主子女已享受了入读小学优惠为由,擅自向二手房产业主按非业主子女的标准收取学杂费11000元/生.期,违反了我局对凤凰城中英文学校收费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规定,凤凰城中英文学校擅自向二手房产业主按非业主子女的标准收取学杂费的行为属于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我局已责令其将多收的3000元/生.期学杂费如数退回学生或其家长。该多收款退还后,学生仍按原(业主)待遇继续享受优惠。目前,凤凰城中英文学校收费均严格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没发现乱收费行为。(二)凤凰城中英文幼儿园于去年7月间,向增城市教育局、增城市发改物价局提交了幼儿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报告等相关材料,市教育局进行审核后报我局备案。目前,凤凰城中英文幼儿园日常保教费为11500元/生.学期(不区分业主与非业主),幼儿园的实际收费没有超出备案标准。

    此复。

                                                            增城市发改物价局                     

                                                            2014年3月18日